高雄市政府:永久屋不得出售、出租、贈與

〔記者林修卉/綜合報導〕高雄市政府指出,永久屋不得出租售,但近期有民眾反映永久屋住戶疑有出租情事,市府已加強查核,並籲請獲配民眾應遵循安置政策與永久屋贈與契約的規定,以符各界援建捐助的美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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