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增設二級機關 成立交通事件裁決處

〔記者黃村杉/新北報導〕新北市政府25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成立「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」與「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處」二級機關組織規程案,交通局長趙紹廉指出,因應承接中央移撥業務,預計於今年12月5日成立「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」,辦理市境交通事件裁決業務,另原設置「新北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」將俟裁決處成立後,併入成為肇事鑑定課。
Nownews即時新聞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