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康仁俊/台北報導〕針對立法院通過《會計法修正草案》,將特別費除罪化範圍擴及學者、研究人員和各級民意代表,但修正條文卻漏列「教」字,變成「各大專院校職員」,對此,司法人權促進會理事長楊雲驊今(4)日建議,應可透過法律解釋解決爭議,不必大動干戈走覆議途徑才能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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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法漏「教」 司法人權促進會:法律解釋解決爭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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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康仁俊/台北報導〕針對立法院通過《會計法修正草案》,將特別費除罪化範圍擴及學者、研究人員和各級民意代表,但修正條文卻漏列「教」字,變成「各大專院校職員」,對此,司法人權促進會理事長楊雲驊今(4)日建議,應可透過法律解釋解決爭議,不必大動干戈走覆議途徑才能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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