替代役、國防役役男薪資所得、年終獎金 均需報稅

〔記者曹逸雯/台北報導〕由於軍人自今(101)年起需課徵所得稅,財政部18日表示,由於替代役男屬於軍人的一種,因此,包括替代役、國防役役男的薪額、專業加給、年終獎金等,均需依法報稅,但主副食費、住宿津貼等,則免納所得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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