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委會:一般商家應不得有收受或買賣人民幣等之違法交易

〔記者康仁俊/台北報導〕針對台聯台北市黨部發起「拒收人民幣店家串連」運動,陸委會今(8)日表示,依照規定,目前僅經許可之金融機構及外幣收兌處得辦理人民幣現鈔之買賣、兌換等交易,所以一般商家應不得有收受或買賣人民幣等之違法交易。如有違反情事,將有人民幣及價金沒入之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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