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12歲女網友拍裸照 電氣工辯「兩情相悅」仍有罪

〔記者李鴻典/台北報導〕日前報載有關26歲陳姓電器工性侵12歲女網友並強拍裸照,陳姓電器工卻辯稱不知女童只有12歲,且堅稱是兩情相悅的社會事件,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昨(16)日表示,依據我國刑法規定,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,不論對方同意與否,都要負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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